招标编号:whsz-2021-12
一、招标概况
根据松发改审批【2021】70号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松滋市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已由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滋金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就松滋市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停车场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本项目于2021年4月14日发出投标邀请书,2021年4年22日在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4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松滋金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阳禾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松滋市建筑工程 总公司 |
湖北联盛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元) |
3816023.64 | 3818009.96 | 3823598.15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50 | 50 | 5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汪宇 | 杨明波 | 张剑华 |
证书名称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81991126 | 鄂242000007019 | 鄂242141543743 | |
其他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6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松滋金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66号
联系人:刘洋
电话(传真):1877262913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
联系人:黄磊
电话(传真):18086366760
3.综合监督部门:金松集团党务纪检室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66号
联系人:孙月诗
电话:0716-6227721